全国P2P网贷监管一盘棋已成定局!

12月21日下午4点26分,杭州市互金协会突然在官方微信发布《关于积极配合杭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家和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请杭州市行政辖区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P2P网贷机构)严格遵守以下九项要求,积极配合网贷风险处置工作。通知末尾显示下发时间为12月20日。

杭州互金协会发布的“杭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1.P2P网贷机构待偿余额不得新增,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逐步压降。

2.2P网贷机构出借人人数不得新增,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逐步减少。

3.P2P网贷机构不得新增违规业务,存量违规业务必须持续下降,于2019年6月前全部结清。

4.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风控、技术等关键岗位负责人不得失联,确保IT运营,资金清算和债权清收等工作正常进行。上述人员如因特殊原因辞职的,须向市、区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及本协会提前报备,并书面承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P2P网贷机构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并积极配合管理部门使用。

5.P2P网贷机构不得新增分支机构。

6.P2P网贷机构原则上不得变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变更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须向市、区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及本协会提前报备。

7.已出现兑付风险或拟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开展新业务,平台要关闭出借用户开户、充值、投标等功能,仅保留还款、提现等功能,直至资金清退完毕。

8.凡是拟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须完成余额清零、ICP注销、公司注销并经管理部门同意销号后方可完成退出。

9.自始未纳入我市网络借贷整治范围的、在合规检查中未开展自查的、以及提交了自查报告但未通过行政核查的三类机构不得继续开展P2P网贷业务,存量业务必须逐步清退。如继续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将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进行处理。

浙江互金监管政策趋向保守

“杭九条”从内容看是非常严苛的,在商评君印象里,浙江地区对网贷的态度一直比较温和,此前下发的网贷监管文件口吻也从未如此严厉。

众所周知,在今年6月份之前,浙江和杭州地区对网贷、区块链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一直秉持鼓励包容的态度。甚至一度2017年有一段时间,不少收购P2P平台的资方愿意优先考虑浙江地区平台,甚至乐意支付比其他地区平台更高的溢价,其中缘由不言自明。但6月份以后,恶性跑路或经侦介入的网贷案件让监管部门对P2P的态度急转直下。

据本站统计,今年浙江地区P2P问题平台184家,其中6月以后就有164家;其中,跑路和经侦介入的接近70家,其中不乏规模较大的网贷平台,如牛板金、草根投资、钱保姆、人人爱家、投融家等。

简而言之,今年6月份开始的网贷行业大规模暴雷潮不仅严重打击了投资人的信心,冲击了行业健康发展秩序,也极大的动摇了监管部门对互金行业的信心。迫于严峻的行业形势,一向极为开明的浙江监管部门也不得不转向保守,对P2P亮出红牌。

例如,雷潮爆发后,鉴于跑路的无良P2P实控人太多,当地监管部门开始一刀切,要求各网贷平台实控人及高管一律不得出境。即便是下半年赴美上市的某家大平台,也难以说服监管机构,其实控人被要求不得出境参加上市庆典,最终只能和拼多多的黄峥一样,留在国内遥控敲钟。

网贷监管全国“一盘棋”

非常巧合的是,21日下午5点03分,深圳市金融办突然在通知公告栏转载了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行业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行为的通知》。互金商业评论注意到,深圳市互金协会12月6日即下发了该通知,其主要内容是所谓的“深十条”。

从内容上看,杭州的“杭九条”与“深十条”除了顺序和个别语句不同外,基本一样。互金商业评论认为,这绝非巧合,也不会是杭州复制了深圳地区的文案,而是两地协会极有可能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指示下发了该通知。如果是这样,意味着监管部门正在进一步统一各地网贷整治标准。

此前11月中旬,北京副市长殷勇曾公开表示,北京地区对P2P平台进行整治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机构必须落实“三降”:降余额、降人数、降店面)。北京的这一要求和“深十条”、“杭九条”毫无疑问是一致的。

下半年以来,网贷监管部门一直在推动各地监管标准的统一问题。

2018年8月中旬,全国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后者也被称为网贷合规检查“108条”。

“108条”在具体内容上没有太多新意,但被业内视为监管部门继2016(“暂行办法”)和2017年(“57号文”)之后出台的第三份全国统一的网贷监管细则。但是,在随后各地开展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过程中,依然暴露出一些执行标准不一致,存在监管套利漏洞。

例如,互金商业评论注意到,部分逾期平台为逃避地方监管,随意更改注册地和经营地到西藏、云南等偏远地区,让投资人无法上门追讨欠款。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地方工商部门或监管部门的默许,这些平台能够随意迁移到其他地区。

再如,部分逾期或展期平台,依然正常推广发标,不断吸纳新的投资人资金,个别平台涉嫌利用违规资金池借新还旧,酝酿更大的风险。对此,各地监管部门并未出台措施予以管制。有的地区虽然意识到此类隐藏风险,但因缺乏具体的执行细则而很难介入。

最后,很多网贷平台无法维持经营之后,往往自行宣布“良性清盘”,后续对投资人的兑付则不了了之。各地网贷平台清盘标准不一,没有标准的清盘监管流程,过程不透明,极易引发投资人对平台和监管部门的质疑和不满。由此导致的各类投资人聚集WQ行为给各地造成了很多困扰。

实际上,此类事件如果具备明确的申报和监管流程,过程透明化,绝大多数投资人不会采取无理性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顶层监管部门应首先制定统一的执行手册,各地执行部门据此制定相应细则,在此基础上,提前预防,提前介入,及时化解风险。

正是因为各地存在上述不同的执行差异,国家监管部门下半年以来一直在推动网贷整治标准的统一,此次深圳、杭州的通知毫无疑问明确了网贷监管全国一盘棋的政策。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为信息传播之需要,不作为投资参考,网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全国P2P网贷监管一盘棋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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