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最大的问题莫过于“销售误导”行为!销售误导有迹可循,只要在购买保险时,多留心一点,就能避免绝大部分的误导行为,切不可只看人情不看条款。
保险法对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常见的销售误导行为。保险业务人员可能会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而这部分条款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主要包含:条款的“责任免除”部分,免赔额、赔付比例、用药限制、医院等级、职业类型等。有些保险业务员会对保险责任进行过度宣传,比如:夸大保险责任、夸大收益等。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收到保险合同后,对保险责任的部分应认真核查。保险合同对于投保人的一些行为会在条款中做出一些限制,比如:
犹豫期后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万能保险会扣除一些费用(初始费用保障成本等),分红险、万能险的收益是不确定性的。比如想要购买理财产品,却被推荐了保险产品。收到保险合同后,已经过了犹豫期,退保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为了保证投保人的利益,监管单位要求保险公司对于长期保险要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如果遇到销售误导的行为,要做到在回访环节如实回答,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是否进行如实告知,直接跟保险合同的有效性相关,而且很多保险合同为长期型合同,或者终身型合同,投保时点和理赔时点可能有比较长的时间差,如果因为未如实告知,影响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导致不能获得理赔,如实告知主要包含:健康状况的告知、职业告知、财务告知等。跟客户说不需要进行告知,过了两年后,保险公司一定会赔;要规避销售误导行为,真正发挥保险风险管理的作用,除了监管部门的指导、消费者的留意,保险公司的合规要求,也需要每一位保险从业人员的敬业精神,对每一位客户负责、对保险行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