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健康告知有哪些误区?如何做健康告知最有利?

什么是“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保险公司在接受客户投保申请时,要求对被保险人健康情况的确认说明。


我们无论是通过代理人线下买保险,还是自己在网上投保,都会面对“健康告知”。

一般健康告知的严格程度是:医疗险>重疾险>寿险

意外险没有健康告知,和职业类别、年龄有关。

为什么要进行健康告知?



为什么要健康告知

保险公司设置“健康告知”的原因,主要在于防止骗保和带病投保的行为,减少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实现高效理赔。


说到底,保险公司是商业盈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健康告知就是要过滤掉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投保人。

如果什么门槛都没有,谁都可以随便买,那么为了不亏本,势必会倒逼保险公司大幅提高保费的价格,恐怕这种高价将就会让人们望而止步!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健康告知是买保险最重要的一环。做不好,就可能影响到后续的列配!

如果抱着侥幸心理,不如实告知,日后出险很容易产生纠纷,保险公司将有权根据情况提高保险费率,或者直接拒赔。

实际上,现在的医疗数据不断完善,保险公司的调查手段多得很。一张身份证可以查出很多就医信息,只要用医保卡进行消费,你的医疗记录就非常清楚了。隐瞒实情投保,最后坑的还是自己!

现在医院病历都会会录入医院的电子档,患了什么病、买了什么药、做了什么化验,都有电子记录。门诊记录得保留至少15年,住院记录得保留至少30年。

花钱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就是防范风险,求的就是一份心安;

与其天天提心吊胆害怕以后被拒赔,还不如一开始就如实做好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的形式



健康告知主要有两种形式:

有限告知无限告知


1)有限告知(询问告知)问什么就答什么,没有问的就不说;

我国大陆地区实行的就是有限告知


2)无限告知:把你知道的所有情况,都尽量告诉保险公司,不得保留

香港地区采用这样的告知方式。

健康告知有哪些误区?



填写健康告知的大误区:


误区1. 担心拒赔,全部告知

有的人因为担心出险时无法获顺利获得理赔,就把自己过往的就医经历(不管曾经有过什么小毛病)全都告知保险公司。如几年前的感冒发烧、手指擦伤划伤包扎等,甚至把一些没有确诊只是自己猜测的“疾病”也全部告诉保险公司...

但是,如实告知 ≠ 全部告知

如果你这样做了不仅增加了保险核保人员的工作量,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你的过度告知而更加小心谨慎,核保会非常苛刻,进而做出延期或拒保的处理,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就太不划算了。

误区2.凭感觉马虎填写

有的人对健康告知不以为然,买保险时对健康告知内容看都不看;或者觉得自己能吃能喝健康得很,就随便填。

实际上,有些疾病虽然一般都不需要治疗,但对买保险却有影响:可能面临加费、除外、延期,甚至拒保。

进行健康告知时,千万不能疏忽大意。一定要认认真真逐条去看,以免遗漏,埋下理赔的隐患。

平时我们看到、听到的保险拒赔案例,绝大部分都是投保时存在不如实告知。

误区3:没有住院,健康告知全填否

有的人被个别销售人员忽悠,错以为只要没有住过院,保险公司就查不到医疗记录,健康告知就可以全部填否,甚至有的连健康告知都不是自己填的,让别人代为填写。

事实上,这种情况一旦后面出现理赔,是非常容易出现纠纷的。

误区4认为只要体检了,就能免除如实告知义务

事实上,并不能因为你进行了体检就可以隐瞒,就可以不如实告知。

2015年出台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不能免除。

误区5认为只要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就一定会理赔

隐瞒病史带病投保,《保险法》规定两年后就一定要赔?大错特错!

虽然《保险法》有规定,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该赔偿。

但这里有个前提是: 你之前是如实进行健康告知的。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故意隐瞒,涉及到恶意骗保,超过两年仍然被拒赔的案例简直太多了。

健康告知的正确姿势



健康告知怎么做,才最有利?


1) 问了就答,不问不答

健康告知的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不欺骗,不隐瞒

中国大陆实行的是有限告知如实告知并不等于全部告知只需要告知具体问到的情况:

保险公司必须问得具体问到的,就回答

没有问到的,或者问的是笼统的问题,我们也没有义务回答

比如:是否有以上未提及的异常症状、疾病、身体检查结果?这类笼统问题就违反有限告知原则,不需回答。

需要注意的是,健康告知的对象是保险公司而不是保险营销员,坚持在投保书上进行书面告知避免一旦保险营销员离职或不承认。

2) 以权威检查结果为准,不要自行判断

保险公司判定我们健康与否,是以在医院或者体检机构的记录(病历、体检报告等)为准。

健康告知,是告知已经“确诊”的疾病,没有医院确诊过的,就直接说不知道,也不需要进行告知。

如果你没有任何医疗或体检的不良记录,那么保险公司会默认你健康,这种时候,直接买就可以了,不必多做解释。

医保卡很重要,因此自己的医保卡不要外借,体检时也千万别让家人代替自己去检查。因为只要是你本人的医保卡,所有刷卡的消费记录都归属于你个人名下。

否则一旦发生就诊记录,都只能被认定是你自己的状况,哪怕你不知情。保险公司只看检查结果而不会去听你解释的。

普通人很难记清楚自己所有病史。

最好把自己的病历和检查报告准备好,以便自己核对;也可以在各地的社保网站上进行查询,就可以查到曾经的医疗记录、体检记录、用药记录等。

3) 注意问询的时间和疾病范围

告知是有限的,有范围的;健康告知问到的病史,都是有具体时间限定的,仅限于两年以内或五年以内,而在这个时间范围之外,很久以前发生的,那可以不告知。

比如,问的是2年内的情况,那就没必要把三年前已经治愈的小病拿来说了。

健康告知不仅包括病症,还有对应的病症程度

比如健康告知提到二级以上高血压不能买,那一级高血压就可以买。一般像吃坏东西导致的急性肠胃炎、感冒发烧等疾病,是不影响的;

4) 投保前不要刻意去体检

不清楚自己身体各项指标是否都合格,投保前要不要去体检呢?

千万不要去犯傻


根据现有的病历资料进行健康告知就可以了,将来理赔也完全没有问题。

如果冒然去体检,万一检查出一些指标异常,反倒会增加投保的难度,纯粹是节外生枝。

除非你投保前已经查出疾病,保险公司要求确定疾病的严重程度时,这种情况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再去体检即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没必要多此一举,画蛇添足了。

如果实在不放心的,可以等投保完成且过了等待期后,再去体检,这样就不会因为体检结果而影响自己的投保了。

健康告知通不过怎么办?


现代人工作压力大,疏于身体锻炼,去体检多多少少都会查出一些健康异常。

有些毛病虽然医生说问题不大,但却无法直接通过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

无法直接通过健康告知,怎么办?


方法 1:智能核保

网上投保时可以通过智能核保,只需回答几道问题,马上就知道能不能投保,非常方便快捷。

而且智能核保时,一般都不需要填身份证号码,就算最后没有通过,也不会留下拒保记录,更不会影响你购买其他保险。


方法 2:人工核保/邮件核保

如果健康情况比较复杂,智能核保无法通过,可以尝试通过人工核保,由核保员来进行人工审核。

上传资料后,保险公司会在 1 -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告诉你核保结论。

不同保险公司的审核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担心被拒保,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申请核保,再从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一家。

方法3如果人工核保也无法通过,有条件的朋友可以考虑税优健康险;

没条件的话那就努力赚钱,定期缴纳医保,好好保重身体。毕竟,买保险只是我们管理风险的其中一个手段嘛。

补充告知


买保险后,有些健康问题忘记告知,怎么办?

有些人在买保险时,由于听信业务员的建议,或者疏忽,有一些健康异常是没有如实告知的,过了一段时间才才意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担心以后被拒赔!


这时,我们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

可以电话拨打保险公司客服问询办理方式,原保险合同会重新由核保员进行审核。

如果条件符合,原保险合同的原条款继续有效;如果条件不符合,那可以视情况看是加费,延期,除外还是直接拒保。如果补充告知的异常不在可保范围内,会被解除保险合同。这时还可以尝试投保其他保险公司。

如果原保险合同解除,被拒保了,我们之前交的保费怎么办?是否能全额退费?

这个答案并不是一定的!


因为保险公司很难识别投保人是有意隐瞒还是真的疏忽忘记了,需要具体调查具体处理:

如果是疏忽忘记了而没有告知,一般可以全额退费;

如果是故意隐瞒,情节严重的就只能退回现金价值。

附:具体条款分析



以具体条款为例,如何健康告知


1.被保人是否有肝硬化?

不管你是乙肝病毒携带、小三阳,还是大三阳,只要不是肝硬化,都不需要告知保险公司。

2.您最近两年内是否有过门诊治疗?

这个问题限定了时间在近两年内,那么你只需如实告知2年内的情况,如果在三年前去看过门诊,是不需要告知的。

3.您过去是否曾经住院?是否做过手术?

这个问题没有具体时间限制,只要是曾经住过院或做过手术的,都要如实告知。

4.您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是否患有高血压、中风、恶性肿瘤……?

这个问题买防癌险、重疾险时会遇到。

这类关于家族病史的问题,只要曾经就医问诊过,是一定会在病历上留下记录的。只要保险公司想查,就一定能查到。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最好如实告知。

5.您是否患有或被怀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或其他上述未提及的疾病?

问到的“是否有其他上述未提及的疾病”属于概括性问题,我们可以选择不作答,且法律也有相关支持。

《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的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6.您是否曾有过身体检查结果异常?

这类问题比较模糊,像血脂高一点、甲状腺结节、乳腺增生,在日常就医时医生都会告诉病人没有大碍,这些情况是需要告知保险公司的

体检有异常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

以下两种情况下就属于异常:

a.对于检查检验指标,一般会列明正常的数值范围,超过了就属于异常;

b. 对于 B 超等没有具体数值的检查,如果没有说明“未见异常”,而是注明有结节、囊肿、增生等情况,都是属于异常。

结尾



保险不是你想买就能买!

年纪大了,身体如果出点毛病,健康告知这第一步就通不过,再好的保险也买不了。


所以买保险,最好还是提前规划!

越年轻,越健康,

买保险更容易也更便宜,更早得到保障。

做健康告知有哪些误区?如何做健康告知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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