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团贷案,东莞公安官方发出的消息。
比去到现场还快、准、有效。
通报六的消息,已经有团贷网的侦查结果:
仍然是一贯的“稳、狠、准”。
团贷网有个细节,有些投资人关注:
投的智享标,还能回来吗?
智享标的借款人,要不要还钱?
智享标,是团贷净值标。是团贷投资人以自己待收做抵押借款。
简单的说:就是放杠杆投资的黄牛买卖。
针对这个问题,有去到现场的投资人问询JZ。
JZ答复:一刀切,该还的就得还。
我觉得恐怕:JZ对这个问题,没搞清楚状况。
智享借款人,本身就是团贷的投资人。
自己的待收比借款的金额还要多。
大不了你罚息就好了,待收全罚过去。
就算是走到法律,借款偿还都是以资产抵债做完结。
在团贷网到底能追回多少钱都不知道。
智享标的借款人“黄牛”不至于傻到,还拿自己的现金还进去。
投智享标的投资人,等着吃大锅饭就好。
对于团贷投资人,经侦追款后,能不能有得还。
不在于投的哪种标,而是累计充值减去累计提现。
那部分,才是有追款的可能。
如果两者相减为0,或者为负。
没啥可巴望的了。
追不追回款,都跟你没关系了。
02
也是团贷网案子太大,太过打击投资人信心。
这两天,备案又来重启消息。
具体是:
监管有意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试点备案工作,完成少量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防范重大风险三年攻坚战的总体实现要求,在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要点:
1)2019年下半年的时间点,试点备案。2020年全部完成备案;
2)拟将网贷机构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
3)提出数千万元和数亿元起的资本金门槛;
小编只能当这是又一次给广大投资人的心理按摩吧。
消息来自财新,财新,能算是财经类媒体里顶尖级别。
说话还是挺有分量的。
有自媒体证实:确实在某会议上提出的方案。
除了财新,还有新京报跟进。
当然新京报也不过用自己的署名,发了一遍一样的消息而已。
报业媒体,业务可做得越来越粗糙了。
放心吧,2019年备案不会有,试点也不会有。
行业风险,还没完全清除;
甚至标的真实、标的在限额范围内这件事,都没法确认。
如何能备案?
即便是能试点备案,能给谁备?
当然是优秀、风险最低的头部平台;
要不然监管自找打脸?!
但优秀、风险低的头部平台,根本不需要备案增强投资人信心。
监管又何必在行情风险并没有清除,匆忙备案呢?
再有,具有互联网属性的网贷,原本面向的就是全国。
根本没法限制区域性。
早前在银行存管这件事上,监管就有意进行地方划分,分立治之。。
但之后不了了之。
就是网贷根本没办法分区域性和全国性。
第三点的资本金门槛,已经盛传已久,看看就好。
除了这,小编还看到了一个“传得更细、更逼真”的版本:
“1:备案启动时间不晚于6月份
争取于2019年下半年开展部分省(市)的试点备案工作,力争于2019年末取得初步成效,完成少量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应于2019年4月末前制定本地区网贷机构有条件备案工作实施方案,并报两小组审核同意后施行。
正式启动时间不应晚于2019年6月末。
2:备案分为地方和全国经营两类
网贷机构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和全国经营两类。
地方要求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同网贷机构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
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管。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全国经营机构经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当地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分支行审核,共同提出备案意见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
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评估后,由网贷机构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并负责日常监管。
全国经营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网贷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于6个月内将注册资本金补足。
3: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对于新撮合的业务,应当按照撮合业务余额1%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
全国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撮合业务余额3%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
4:设立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应当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的3%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全国经营机构应当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的6%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出借人风险补偿金用于在借款人出现信用风险等情形下,部分弥补对应出借人的本金损失。
5:借款人借款余额不超20万。
自然人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的出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这就更瞎扯了。
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金的计提,这完全是影子银行的做法。
早前定位网贷信息中介,这是完全要自我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