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之希腊发展模式

救助希腊曾备受争议。尽管为了避免连锁反应实施救助是必要的,但对希腊经济政策的清算也是必要的。 从施援国角度来说,没有国家愿意将自己人民辛苦劳动积累的财富以极低的收益去援助那些懒惰而没有创造力的国家。援助只是不得已,亦不是长久之计。正是在此背景下,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复杂的政治博弈并下了很大决心以后,欧盟才决定实施救助计划。5月10日,欧盟成员国财政部长达成一项总额7500亿欧元的救助机制。救助机制由三部分资金组成:第一,4400亿欧元将由欧元区国家根据相互间协议提供,为期三年;第二,600亿欧元将以欧盟《里斯本条约》相关条款为基础,由欧盟委员会从金融市场上筹集;第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提供2500亿欧元。此次的救援计划将暂时缓解希腊债务危机,短期内债务危机不会继续恶化。

  但自己的问题最终还要靠自己去解决。受援国的紧缩政策是必要的,这些国家必须为之前的“寅吃卯粮”的行为付出代价,并偿还欠账。作为获得救助的条件,希腊承诺降低财政赤字,削减开支,将降低公务员的薪金、冻结社保等福利。为此,希腊2010年5月5日发生了大规模的罢工运动,抗议政府采取紧缩措施。

  救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国家长期积累的问题,例如,希腊的中长期债务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根治。要彻底从危机中走出,需要希腊调整国内经济结构。但是,紧缩财政的承诺势必会带来经济的进一步衰退。所以,欧盟对这些国家的救助仍将持续。

  纵观本次危机,经济水平的不一致,经济政策的不协调,导致欧元区国家呈现财政政策各自为政,货币政策受到约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矛盾,导致经济内部矛盾爆发。模式不变,危机不断。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欧元区必须进行制度变革,否则未来还可能会发生危机。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之希腊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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