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手续和注意事项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手续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因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类别不同,相关的投资管理费用也会不同。那些相对复杂的理财产品,产品管理一般收费较高,因在产品存续期间因客户申购、赎回等银行涉及的操作较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手续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呢?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手续和注意事项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收费,以下总结了几点?

1、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这三项费用就是买卖理财产品的手续费,各银行收费比例差异很大。现状是理财产品收费项目五花八门及不透明。银行声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是已经扣完费用的净收益,但超额收益却已被银行全部拿走。当客户拿到 5% 的收益率时,其拥有所有权的资金获取的收益,本来有可能是 6%、7%…… 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银行剥夺客户收益的手段更隐蔽。

2、销售服务费,支付给客户经理等人员,收费比例在 0.5% 左右。客户经理一般不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客户经理从自己获取收入的多少出发,向客户推销提成多的理财产品,而不是结合客户的实际财务、风险承受状况推荐产品。

3、保管费,是银行为保管理财资产而收取的费用。与上面说的托管费有一点不同,托管有监督受托人的义务,而保管没有这项义务。理财资产托管人、受托人、保管人都是银行自己。

4、管理费,是支付给理财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费用,收费比例为 0.3% — 1.5% 不等。这个收费项目的设置是合理的,毕竟银行配置专家替客户理财,要收费的。至于收费比例的大小要结合理财产品的类型而定,如果理财产品是被动型的,收费比例应该低一些;如果理财产品是主动投资型的,需要频繁操作,收费比例可以高些。

5、托管费,是银行为托管理财资产而收取的费用,收费比例为 0.05% 左右。张志昌认为,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是独立运作、相互监督不同,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都是银行自己,自己监督自己,同时收取管理费和托管费,这存在不合理之处。

6、购买时间并非起息时间,每款银行理财产品都有一定的额度,购买成功,投资者需要知道自己的资金是进去了,但是起息时间要在几天之后,这对收益率有很大影响。

7、到期时间并非到账时间,投资者在银行柜台办理赎回业务的时候,既要夸奖柜员办理业务的速度,也要记得资金的实际到账时间要晚 2-5 天,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银行说的年化收益率又要进一步打折扣。优顾理财

说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手续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第一、宣传语上的预期收益率不是真实收益率

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习惯随意标示预期收益率,而我们就会误认为真的能拿到这么多的收益。事实上,没达到宣传所说收益,银行是不会负责任的,那只是宣传语,并不是承诺。如果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开放式基金及可分离债券中所含有的权证等高风险市场的产品,收益率根本无法预测,更无法做出收益承诺,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盲目购买后,很有可能面临亏损。

而且,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超出预期的收益部分会全额被产品管理人收取,作为产品费率。虽然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费率存在差异,但除了极少数收益上不封顶的理财产品之外,一般理财产品的收益决不会超过银行给出的参考收益。

第二、收益率≠年化收益率

很多理财产品在说明书中会故意模糊收益率和年化收益率的区别,虽然看起来差不多,但是钱数真的差很多。理财经理为了完成任务,不会把这个问题给你讲清楚的,你糊里糊涂买完了,他好交差。

第三、理财产品设计不合理不规范

一些商业银行盲目进入金融信托领域,在未获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经营金融信托产品,其行为难以得到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还不完善,投资者本身处于劣势地位,部分商业银行又未能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适应性原则,设计理财产品,导致很多纠纷发生。

大多数投资者往往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购买理财产品,很难对产品的缺陷或合理性做出专业正确的判断,而理财经理为了完成任务,常常夸大收益,隐藏风险,更容易使没有金融基础知识的投资者盲目购买。

第四、产品宣传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到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统计指标、统计方式、有关报表的编制,以及相关信息和报表报告的披露等,由中国银行(行情,问诊)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上述情况的披露作出完善的规定,投资者只能从银行网站上获取定期的产品净值信息,而对于产品的具体运作、净值变化的说明、近期的风险因素等都没有获知渠道。

一些商业银行在运用理财资金之初,未明确向投资者说明和披露从事哪方面的投资、遵循什么样的投资策略、施行什么样的风险控制措施等重大信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也未能很好地向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资产变动、期末资产估值等重要信息,这实际上是盗用银行信用为理财产品服务,从而模糊理财产品和其他储蓄产品的区别。

第四、存续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前终止理财,银行却有权提前终止

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和固定收益,但投资者并不是完全无条件地获得固定收益,而监管层规定银行不能无条件地承诺固定收益,以防银行高息揽储。因而,在固定收益产品中,合约中规定银行在特定时间或特定条件下拥有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而投资者并不享有,也就是说没到期之前,我们是不能把钱取出来的。我们作为投资者,主要关注产品的提前终止风险,但这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低。

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手续和注意事项就说这么多,投资理财稳赚只是传说,好的项目也只是无限接近稳赚不赔达不到零风险。不要被亲朋好友推销的银行理财产品忽悠,在投资理财上面保持理性,切不可用心浮气躁盲目选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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