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和冻结扣划银行存款要履行哪些程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因为不能代理查询自己亲属的银行存款而烦恼,甚至埋怨银行没有人性化服务,太绝情了。殊不知,这也有法律规定,并非儿戏。因银行存款涉及公民隐私和财产权不可侵犯,因此不论是个人存款还是单位存款,不是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有权查询、查封、扣划和冻结的。关于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和查封相关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下面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银行对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的保护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和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和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出外。

《储蓄管理条例》中也有“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四原则。

二,法律赋予查询权利的单位有11个,其他部门均无权查询。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军队,监狱,海关,税务,审计,证监会。

三,法律赋予查封、冻结权利的单位有8个,其他部门均无权查封、冻结。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军队,监狱,海关,税务,国家安全机关。

四,法律赋予扣划权利的单位只有3个,其他均无权扣划。

法院,海关和税务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也无权扣划。

五,关于查封、冻结的时间规定

根据2015年2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房地产、股权)期限不得超过3年。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划、冻结手续,续行期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六,有权查,冻,扣机关需履行手续

1.有权查,冻,扣机关执行公务必须双人共同执行,并向银行出示执法证和身份证。

2.执行查询,冻结银行存款的必须同时提供县级(含)以上公安,检察,法院等出具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执行扣划银行存款的必须同时提供判决书或裁定书,以及“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否则银行可以拒绝协助配合。

所以,当你的银行存款受到非法查询,冻结、查封和扣划时,你可以对你的隐私和财产进行依法维权,让法律维护你的尊严,同时也可以防范骗子的诈骗行为。


查询和冻结扣划银行存款要履行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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