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供应量体制改革

不可否认,无论是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还是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在市场化国家都被视为“猛药”,其结果都会导致商业银行授信能力的增强,然而这只是为扩大货币供应量提供了必要条件。当前的问题是金融机构并不缺资金,金融机构存贷差逐步扩大就是一个佐证。因此如果金融机构仍然借贷、慎贷,那么扩大货币供应量的初衷就不可能成为现实。为此,在采取货币政策手段外,尚需在体制改革上迈出更大步伐,具讲说:

  1、完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环境

  当前,中国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决定其还没有完全实现自主经营,还存在各级政府对商业银行的干预。因而使商业银行不能充分发挥其中介功能,同时也使商业银行产生了一定的依赖心理,缺乏创新和追求效益的动力。

  2、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要并行

  近几年来,由于银行风险意识和内控制度的加强,以及建立了较强的约束机制,使贷款人必须为其行为的结果负责,放款多,责任大;而相应的激励机制并未形成,不放款没责任,也不影响收入,“经济人”的理智使银行人“宁肯闲置资金,也不敢、不愿放款”,因此在目前情况下,一方面在商业银行内部,对银行人的考核不仅要着眼于贷款的安全性,同时也要看重其创造效益的能力,二者应相辅相成;另一方面在现行体制下,对商业银行不仅要有风险防范的要求,同时也要有效益指标的要求。

  3、发展完善的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的主要职能是高效配置社会资金,这个职能的实现至少取决于三个前提:一是市场覆盖面。市场包容的供求主体越多,交易成交率就越高,资金才能实现最佳配置。统一公开的货币市场交易必须成为货币交易的主渠道,其交易规模应达到足以反映全社会货币供求的趋势和水平。为实现这点,所有经营货币产品的金融机构都应尽可能纳入有组织的市场交易网络,即市场要兼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资产融通性。货币市场要改变交易工具单一的状况,提供多种交易方式和足够的交易品种,为金融机构资产结构和期限的流动性管理提供便利条件。三是运用安全性。货币交易也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交易成员之间资信要可知可靠,信用链条要稳定持续,市场资金流向和交易情况应完全置于监管当局的视野之内,市场要建立健全交易规范制度。货币市场的实质是信用交易,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发展的根本。因此在发展货币市场时要注意信用观念的培育,比如,建立信息公开和定期披露制度,加大交易透明度,建立一系列市场规范等等。这样,在有了比较完善的货币市场后,货币政策的功效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货币供应量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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