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可以直接不还房贷吗

一、买到烂尾楼可以直接不还房贷吗

1、不可以。业主买到烂尾楼后,不可以直接不还房贷,如果直接不还房贷,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请求暂停还贷:

(1)、向银行申请

业主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请求暂停偿还房贷,如果协商一致的,签订还款协议书。

(2)、向政府部门求助

房屋烂尾对业主造成的影响最大,不仅房屋无法交付,并且要承担还贷的压力。所以,业主可以集体向政府部门求助,解决房屋交付和还贷问题。

(3)、向法院起诉

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业主不需要还贷款。

2、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买到烂尾楼可以直接不还房贷吗

二、购房者不还贷有什么后果

因担保贷款合同是买受人以现房或将来对期房取得享有的一种期待权作为抵押物,所以,在买受人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时,银行就可对现房行使优先受偿权,或通过行使类似债权人代位权的方法请求处分买受人在预售合同中享有的房屋期待权,以获得优先受偿。在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也未与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只能就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享有的期待权请求处分。

如出卖人为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银行同时起诉出卖人的,出卖人应为共同被告,银行也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应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按揭贷款是现在多数人的选择,减轻了还款的压力也让自己有了一个家。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按揭贷款”,按揭贷款分为现房和期房。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像银行申请贷款。

三、贷款办不了能否要回购房定金

1、商品房认购协议已经签订,定金已经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签订,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中未明确买房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受新政影响,结合自身情况,未能按原计划再申请贷款的而提出不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事先约定不明确,买方无法举证双方合意是按揭贷款购房时,法律上只能认定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商品房认购协议如果构成预约合同并有违约金约定的,卖方还有权主张违约金。

2、商品房认购协议已经签订,定金已经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签订,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比如明确约定首付款金额,余款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

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受新政影响,无法依协议约定取得贷款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此种情况下,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签订,但鉴于根据新政必然无法取得贷款的现实,除非另行协商变更,双方不应再依认购协议的内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也应将定金返还。

业主买到烂尾楼后,不可以直接不还房贷,如果直接不还房贷,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通过和银行协商、向政府部门求助等途径解决房贷问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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