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机制与投资选择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机制与投资选择你了解多少?早期银行理财投向很单一,大部分是固定收益的债券,加杠杆都很少故收益不高。后来开始通过信托放信托贷款,做委托贷款等等,相当于直接融资了,收益也就上去了。关于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机制与投资选择我们一起分析下。

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机制与投资选择分析

银行理财中保本产品,以及保本保收益产品,通常都是在表内核算的,也就是说,这一部分理财资金会算存款,因此还要缴准备金,而准备金利率,央行定的低得很,这部分收益绝对是倒挂的。不过话说回来,银行理财产品,除了挂钩衍生品等一些复杂结构的产品,其他越是说不清楚投向的,哪怕不保本保息,越是安全的很。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银监会要求银行对理财投向进行披露,并且要求银行做一对一的投资,但很多银行达不到这个要求,他投一个资产比如说是五年期,可能卖给你的理财就三个月,那三个月理财到期怎么办?通常银行不会卖掉,因为资产可能根本没有流动性,那他可能就采取理财续发的形式来滚动投资。用什么样的价格卖给下一期理财呢?总不能亏了卖吧,否则投资者追究起来,他怎么处理?银行很重视声誉风险的,他的一个产品出问题就可能导致全盘皆输。所以他越是理亏,出了问题越要自己扛,什么叫打落牙齿活血吞,说的就是这种。

一个曾经在银行的资金营运部门做过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的人员,他之前在工作中接触的情况来谈谈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他曾供职于一间中型农商行,理财产品的起步并不早。目前理财产品的模式为一对一的模式,即每一期理财产品均有明确可辨的资产投向,理财产品的另一种运作模式就是资金池模式:多个理财产品对应一个资产池,单个理财产品并没有明确的理财投向。

1、首先我们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多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少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几期七天滚动开放式理财。

2、无论是那种类型,在理财产品起始投资时,都是利用募集的资金购买一些固定收益资产,例如中低评级的信用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很少投、收益较低,难以达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定向票据资产管理计划、债券逆回购(少量调剂)、同业存款、信托受益权。

3、在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时候,则将上述资产资产作卖出。在卖出的时候,则分以下几种情况:

(1)债券资产一般可以通过转仓位到其他理财产品,也可通过卖给银行的自营账户来实现理财产品的兑付;债券资产的收益计提一般是按照折溢摊来做,平滑资产的收益率,从而可以确保理财产品能达到预期收益。

(2)定向票据资产管理计划,则是指一堆打包的银行承兑汇票,这类资产由于属于信贷资产,不可以回表,因此必须通过在理财产品之间的转仓位来完成卖出;信托受益权也类似。

(3)债券逆回购一般收益率波动较大,仅在收益率合适的情况下买入,一般到期期限小于或者和理财产品的期限相同;

(4)同业存款的话一般是转仓、或者可以卖回至自营账户。

4、他供职的这家农商行理财产品存量余额约在150亿左右,债券资产约在100亿左右,其余资产就是非标、同存、债券逆回购等。其实,对银行来讲,理财的本质就是银行让渡一部分的收益给存款客户,达到对该部分存款的锁定运用。所以,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多是购买本行自营账户的资产,从而达到资金可为自己使用的目的,由于该部分资金如果购买本行自营账户的资产会影响自营的资金头寸,所以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一般会放在资金营运、金融市场等部门。

5、对于投资者来说,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般来说看期限是不是适合、收益率是不是合意、理财产品是不是保本,这三点相对关键。是否保本的话,直接反映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不过,目前国内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自身发行管理的)鲜有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当然代销的理财产品另当别论。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除了自己推出的理财产品之外,大部分属于代售。理财产品和存款不同,不影响银行存贷比结构。银行往往充当中介的作用。背后的资金流动比较复杂,牵涉不少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也有地方****为融资通过各种手段包装手中的资产或者信用,打包成理财产品,伙同金融机构“套取”老百姓的资金。一般建议谨慎购买。一旦发生信用违约,购买者会发现银行并不是真正的销售方,其他各方也相互推托,导致维权无门。

其实金融产品发展到今天,多元化大胆的投资标的配合合理的投资结构下实现保本并不是难事,关键是银行后台的产品设计团队。每家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机制与投资选择都不同,对比各家银行,有些银行报价很高,但资金投向透明度很低或业界认为风险敞口很高,这种情况就要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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