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汇百科货币系列:新台币

新台币,是台湾当局发行的一套法定货币,1949年6月15日起开始发行流通,ISO 4217代号为TWD(或简称为NT$、NTD)。其基本单位为圆(简作元),口语常以块代圆、或毛代角。新台币发行硬币单位包括:1角、2角、5角、1圆、5圆、10圆、20圆、50圆。而纸钞单位则有:100圆、200圆、500圆、1000圆与2000圆。换算方式为:1圆=10角=100分。
亚汇百科货币系列:新台币
台币的前身为旧台币,1949年6月15日开始发行流通,ISO4217代号为TWD(或简称为NT$、NTD)。 新台币是相对于旧台币而言的,如今讲台币,是指新台币。旧台币已在五十年代停用。新台币基本单位为“圆”,但一般都写成“元”,口语上常称“块”。1圆=10角=100分。方言中亦以箍(白话字:kho)代圆,在口语中尤为明显。

新台币发行硬币单位包括:1角、2角、5角、1圆、5圆、10圆、20圆及50圆。而纸钞单位则有:100圆、200圆、500圆、1000圆与2000圆。5角硬币的发行量少 ,实际上也较少使用,所以通常现金交易都是以1圆作为最小单位。例如:3.5圆的邮票四舍五入卖4圆(但是两张当然只卖7圆);存款利 息也是四舍五入至1圆。但若需要,也可以5角来作为交易媒介,但5角限制一次使用不可超过100枚。

台币符号—新台币符号(New TaiWan Dollar)简写为(NT$),标准货币TWD。

区域货币

新台币的前身为台币,又称为旧台币,在1946年5月22日开始 发行。当初旧台币被定位为一种过渡时期的货币,日治政府的台湾银行券与国民政府的台币一比一兑换。由于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中国满目疮痍,再加上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关系紧张,金融状况不稳定,因此台湾未使用当时通行于中国的法币、金圆券,另外再发行台币。关于发行新台币原因的官方说法,是由于1948年上海爆发金融危机,连带也使旧台币币值大幅贬值, 造成台湾物价水准急剧上扬。不过另一种关于发行新台币原因的版本,指出是因为台湾日治时期结束初期,由于国共内战的缘故,国民党政府把台湾的民生物资,如糖、米之类大量运送到大陆以供应战争所需物资,造成台湾内部民生物资锐减、严重短缺,使得台湾的米价甚至比上海当地的米价还高(当时台湾产米而上海不产),造成台湾严重通货膨胀,一日三市,币值急速贬值,就算有钱也可能买不到米。在1949年6月15日台湾省政府公布“台湾省币制改革方案”、“新 台币发行办法”,正式发行新台币,明订40,000元旧台币兑换1元新台币。

准国币

1961年7月1日依照台湾当局“中央银行在台湾地区委托台湾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由中央银行委托台湾银行发行,纸币上印“台湾银行”字样,法定地位比照国币,成为台湾当局的法定货币。自1970年12月21日开始,钞券上印“中华民国”字样,以昭公信。另外为因应金门、马祖、大陈岛等战地的特殊需要,也曾经发行限定流通这些地区的新台币金门、马祖、大陈流通券,如今则已经取消。1962年12月19日“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99号解释:台湾银行发行之新台币,自中央银行委托代理发行之日起,如有伪造变造等行为者,亦应依妨害国币惩治条例论科。(大法官黄正铭有不同意见书,认为在程序上,不应受理中央银行此次声请解释,而在实体上,未经立法程序新台币决不能变为国币。)

国币

1992年原“银元及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公告废止,作为国币之银元丧失发行法源。由于国币依中央银行法规定由中央银行发行,于是在2000年7月1日订颁“中央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停止委托台湾银行发行,将新台币正式订为“中华民国国币”。各法律条文中原以银元为单位亦修法改为新台币。7月3日发行1000圆纸币,上印字样改为“中央银行”,其图案之瑕疵于2004年版已经移除。2002年6月30日废止“中央银行在台湾地区委托台湾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2002年7月1日起原委托台湾银行发行之新台币停止流通。

再度改版

1000圆及500圆于2005年7月20日再度改版,增加原本只有2000圆才有的光影变化箔膜,安全线改为光影变化箔膜式安全线。500圆的刷色变得更深,其余图样则未改变。

如今市面上所流通的纸钞之中两佰元以及两仟圆的纸钞,因民众为避免收到伪钞之风险,均甚少使用,故实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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