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危机应对措施

战略石油储备制度起源于1973年中东战争期间。当时,由于欧佩克石油生产国对西方发达国家搞石油禁运,发达国家联手成立了国际能源署。成员国纷纷储备石油,以应对石油危机。当时国际能源署要求成员国至少要储备60天的石油,主要是原油。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石油危机后,他们又规定增加到90天,主要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两种形式。世界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达到90天以上。战略储备的主要经济作用是通过向市场释放储备油来减轻市场心理压力,从而降低石油价格不断上涨的可能,达到减轻石油供应对整体经济冲击的程度。对石油进口国而言,战略储备是对付石油供应短缺而设置的头道防线,但其真正的作用不在于弥补损失的进口量,而在于抑制油价的上涨。此外,战略石油储备还有以下作用:一、可以给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特别是能源消费方式争取时间。二、可以起到一种威慑作用,使人为的供应冲击不至于发生或频繁发生。在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交替实行“减产保价”和“增产抑价”的政策时,战略储备能够使进口国的经济和政治稳定,不会受到人为石油供应冲击的影响。

  从1996年起,我国就已经成为石油和石油产品净进口国。我国的石油和石油产品进口已占全部供应量的1/3。国家信息中心2008年9月22日发表了题为《2000年以来中国能源经济形势分析》的报告,国内石油消费量到2010年和2020年将分别增加到4.25亿吨和5.72亿吨,对进口石油的依存度将达到55%和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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