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T+D客户保证金管理

(1)我行对客户保证金进行管理,我行根据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的变化调整对个人客户的交易保证金要求。

  (2)客户有义务关注其延期合约交易的保证金和持仓状况,及时补充资金,满足我行对延期合约交易保证金的要求。

  (3)我行将对客户保证金充足比例进行实时监控,并设立实时强制平仓处理机制。客户应甲方有义务保持甲方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余额的合计大于零。即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 其中: “网银端可用资金”是指客户“交易可用资金”扣除客户持仓浮动亏损后的资金。 “交易可用资金”指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交易的资金(该资金不包含甲 方的浮动盈亏) “浮动亏损”指客户持仓成本按最新金交所合约价格计算出的未实现的浮动亏损。 “委托冻结资金”是指客户委托未成交交易冻结的资金。

  A 当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时,比例属于正常,我行无需干涉客户的正常交易。

  B 当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时,我行有权在不进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客户持有头寸进行强行平仓处理。(作为增值服务,我行将通过客户签约时输入的手机号码,向客户发送手机短信,提醒客户补充保证金资金,或提示客户已强行平仓。)

  (4)我行计算的依据的是客户相应的持仓品种的价格、数量及持仓浮动盈亏。

  (5) 下列费用,我行将有权从客户保证金账户中扣划偿付:

  A 依照客户指令成交,产生的交易亏损;

  B 客户的代理交易手续费;

  C 客户的延期补偿费和超期补偿费;

  D 因客户的交易行为产生的其它费用;

  E 客户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F 客户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H 客户违反协议约定给我行造成的损失。

白银T+D客户保证金管理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