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吗?坐牢的那种!”

信用卡是一把双刃剑,有人可以玩转各家银行的信用卡,也有人因为信用卡使用不当而坐牢,比如信用卡逾期,这种情况并不在少数。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880.98亿元,环比增长16.43%,再创历史新高。

使用信用卡我们可以享受超前消费服务,能够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能够享受银行提供的打折优惠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然而,一旦未按照规定使用信用卡,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将面临“坐牢”,具体哪些情况会涉及到信用卡诈骗呢:

一、信用卡申请的时候,是伪造的一个虚假身份信息,属于骗取银行的信用卡;或者是你使用的就是一个伪造的信用。

二、盗刷他人信用卡。

三、恶意透支信用卡。

法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现实中多数信用卡诈骗属于“恶意透支”这一情况,由于没有偿还信用卡的能力,导致信用卡逾期引发的诈骗行为,这种案例也非常多。

有卡友会问,已经因为逾期而坐牢了,信用卡还需不需要偿还?

答案当然是需要!欠款不会因判刑而消除,服刑完毕仍然需要还款。

银行最终的目的是追回欠款,因此,持卡人如果发现已经没有偿还能力,就要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而不是逃避使事态扩大。

信用卡逾期影响征信是众所周知的,逾期记录同样如此,不会因销卡而消失,因此,还是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协商和偿还,继续使用信用卡,并保持好的信用记录。

另外,前段时间“两高” 联合下发了《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会对持卡人有一些影响。

1、恶意透支入罪门槛调整。

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规定修改为“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数额巨大”的情形由原来的“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规定修改为“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则由原来“100万元以上”的规定修改为“五百万元以上”。

2、强调“有效催收”。

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3、恶意透支数额的计算方法。

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4、增加了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用信用卡吗?坐牢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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