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变化?

新规落地,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变化?2018年9月26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由中国银保监会以主席令正式颁布实施,注定要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这份文件从2018年7月20号开始征求意见,到9月26日正式公布,整份文件体现的是态度谨慎,但步伐矫健的一种状态。

新规落地,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变化?

去银行买理财将有哪些变化?

从消费者去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场景来看,变化是明显的。其中,有八大焦点值得关注。

第一,你买的是不是真货,明确可以查了。

理财产品在销售之前,按照规定必须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换句话说,新规非常明确地要求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都应事先登记才能够进行销售。

在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建议大家一定要登录中国理财网,输入你将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和代码、查询一下其真实性,明确它是否是一个真实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否是你所在的这家银行的在寿产品。

这条规定是吸取了银行实践中曾出现的“假理财”教训,值得大家关注并身体力行,保护好自身权益。

第二,10000块钱可以买银行理财了。

如果我们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在金额上可能出现怎样的变化呢?过去,单个公募性的理财产品是五万元起售,新规之后,变成一万元起售。换句话说,就是理财门槛降低了。

第三,卖给你银行理财的人,必须经过考核。

对银行理财的销售人员,必须要有资格考核,然后以及后续的继续教育等一系列的要求。我们去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应该能够看到哪些人员具有销售银行理财产品的资格。

第四,存款不能当理财卖,理财也不能当存款卖。

在银行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是专区销售。也就是说,它需要在一个指定的区域去销售,而不是象存款一样,在柜台办理,并且购买银行理财要录音、录像。

在整个环节中,银行要有非常清晰的提示,不能将存款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也不能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销售。同时,也不允许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的搭配销售等。

第五,从此再无“预期收益率”。

在整个销售环节,以及所有的销售宣传品中,不能宣传预期收益率。在理财产品的宣传资料中要明确提示理财产品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第六,首次买理财,要去银行面签。

个人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需要到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和面签。

其实,这条规定当时在征求意见的时候,应该有很多的银行机构提出意见,认为现在是互联网非常发达的时代,到银行进行面签实际上对银行业务是不公平的。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次出台的规定还是对此要求十分明确的,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第七,买私募理财24小时内可变卦。

关于私募理财,参照了国内外通行的一种做法,设置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即银行在私募理财的销售文件中,必须约定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如果投资者在冷静期内改变了的决定,银行应当尊重投资者的意愿解除已经签订的销售文件,并且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第八,银行公募产品可间接进入股市。

银行理财中的公募产品,可以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

以上,是投资者去银行购买银行理财的时可以看到的一些新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呢?

消费者长期效应:

银行理财终于可以光明正大亏钱了?

从长期看,这次颁布的文件非常清晰地体现了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并且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导向。

换句话说,银行理财产品和其他类型的投资品是一样的,大家应该在一个起点之上。投资本身的门槛就不高,现在进一步降低,也体现了一个社会公平性。因为,投资门槛虽然很低,而我们不容易从中获取收益,需要风险自担。

有人会说:“这个文件的意思就是说,我们的银行理财产品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亏钱啦!”

当然,这是一种玩笑说法,因为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我们人生当中最初接触的理财机构其实就是银行。所谓初见既定终身,而且大部分人会跟银行产生非常长远持久的联系。

在过去的环境中,银行理财产品是存款的替代品,很多客户的感觉是,“理财和存款差不多,就是利息高一点”,因此,可以说,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面都是闭着眼睛在银行购买银行理财的。这份文件的出台明确告诉我们,闭着眼睛买理财的时代可能已经过去了。

那么,客户最集中的问题是,新规过后,我们放在银行里的本金到底会不会亏损呢?

首先,我想再来明确一件事情。商业银行的储蓄和理财,看上去很接近,但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产品。这就好比小番茄和草莓看上去颜色、形状都差不多,但事实上根本就是两种东西。

储蓄,是一种信用行为储蓄,这个信用行为具有还本付息的特点,在银行的储蓄是确定有本金和利息的。客户在银行储蓄,其身份是储户,拥有储户权利。

银行理财的理念非常清楚,不能刚性兑付,在银行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是需要按照净值化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的。

也就是说,银行日常会定期公布产品的净值,在赎回的时候这个产品在市场上值多少钱,就会按多少钱赎回。如果市值低于我们最初的购买价,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客户购买银行理财,他的身份是投资者,拥有投资者的权利,履行投资者的义务,需要风险自担。

记得一年前,有消费者购买银行理财出现亏损,消费者在银行的大堂里怒气冲冲、大声喧哗,要求银行给予赔偿,甚至要把银行告上法庭,理财新规后,如果银行能举证理财产品在研发销售过程中无过失,那么,理财产品出现亏损,风险需要由客户承担。

银行储蓄“存款有息,取款自由”,是说,储蓄存款不仅确定地支付本金,还会支付合法利息。

储蓄的产品特征对于财务规划,意义是多重的:在不确定的世界里,储蓄的本金和利息是确定的,是“不确定”里难得的“确定”;在诸多规程管制下,储蓄取款是实时的,是“等待”的世界里难得的“当下”。

与此同时,储蓄账户本身也是重要的财务资源,在现金流规划,转账结算,跨国支付,以及税务筹划中意义非凡。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银行储蓄规模相对比较稳定,在2017年末资管新规出台后,甚至还出现小幅回升的势头,也说明了储蓄是重要的金融工具的地位十分牢固。

因此,长期看,消费者对于银行的认知,应该分为清晰的两条路径,“安全”的钱,可以考虑银行储蓄;“投资”的钱,可以考虑银行理财。

以上是“新规落地,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变化?”的相关介绍。总之对于理财资金较小的老百姓来讲,更多的把理财资金放入货币基金等门槛较低的理财产品中,基本与银行理财无缘。而随着银行理财降低投资门槛,老百姓的选择又多了一个,且银行的安全性相对来讲更加受到老百姓的认可,对于老百姓来讲,是一个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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