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折经历后终于拿回38晚万豪酒店的房费

先做个总结:不管什么时候住酒店钱只能付给前台,如果真的付给销售,记得索要发票和凭证。可能在法律层面上我不是太了解,甚至是法盲,但是及时索要证据也有利于维权。

曲折经历后终于拿回38晚万豪酒店的房费 信用卡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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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下旬,我和杭州新天地万枫取得联系,谈好了公司协议价格,并签署了合同。1月23日,酒店销售跟我联系说酒店推出了特别套餐,买2晚送1晚,但是需要3晚(915元起支付),属于预付性质的、特殊优惠价格,需要现金做账不能对公转账,可以提供fp以及相关凭证。


这种操作在我们当地是很常见的,也不觉得奇怪,就让酒店销售开票了,我拿到发票和酒店销售手写的凭证后一次性微信转给销售30晚的房款。在月底的时候,酒店销售又跟我说要冲业绩,希望帮忙再搞个10n的,那我也同意,拿到发票和凭证后转账。并于1月底入住了2晚,也没啥问题。


酒店销售并未上交房款,但是开具了fp,那么此事就是酒店和员工之间的事情了。

02


2月初,该酒店销售发朋友圈说:以前的收款是个人行为,和酒店无关。我就立即联系酒店,当事人不止我一个,但我金额是最大的。酒店登记后,我直接反馈问题,询问酒店:既然开了发票,还是跨月开的,直至事发后酒店财务都没发现账目问题,这是为什么?(我猜测:1、财务和销售就是一伙的。2、失职。两种可能性)


一开始我的要求很简单:1、继续原协议。2、退款。酒店均表示拒绝,说这个不是酒店行为。我回复:如果不是酒店行为,fp是怎么开出来的?跨越账目是怎么复核的?


同时我向美国万豪投诉,多次沟通后,万豪集团客服表示无能为力,这个需要酒店操作,也不会有任何赔偿,以酒店处理为准。所以,万豪集团客服不是万能的,对酒店也没有任何约束力和管理能力,最多就是个传话的。


2月底,酒店销售被刑拘,然后酒店就开始忽悠模式,让我填写索赔表,但是更加准确的是填写报案表。我填写了表,并在表中写上此表不作为报案申请,因为我提前咨询派出所的朋友,有发票的话可以走民事纠纷起诉酒店,也可以走诈骗起诉酒店销售,两种方式结果是不一样的,起诉酒店可以拿回钱,但是报案的话变成诈骗案,酒店就无需赔钱,所有费用都由酒店销售赔偿,这种情况下我基本拿不回钱。


曲折经历后终于拿回38晚万豪酒店的房费 信用卡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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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杭州东兴派出所民警突然来联系我,让我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把报案的资料寄给他们,还说该销售家人有意向归还房款。我就说:我选择起诉酒店,暂时保留向酒店销售报诈骗案的权力。民警就说:要是我这次不去报案,就视同我放弃追究,他们不可能一直羁押一个人。我就说:我1W多的金额随时可以报案,羁押多次那是民警该做的本职工作。遂在电话里索要他的警号或者姓名(因为该民警用私人手机号给我打的),电话中的“民警”直接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挂了电话。我就怀疑该民警有猫腻,故而向杭州110投诉此事,东兴派出所回电说核实有此人,但是未提供警号或者姓名,也不做任何处理。故而我又向杭州110和12389投诉,实名网站投诉。除了12389,杭州还有警务监察办就是监管公安的,也投诉了,说不提供警号是合理合规的,我向杭州110咨询还说,电话索要警号是合理合规的。


最后杭州公安给我回复,已经处理此事,并批评教育(虽然不知道会不会真处理)。吐槽一下:有的人当了官就是大爷;另外监察办的人脾气还很差。


04


在解决掉酒店爪牙的当天,酒店就回复说:可以继续特殊协议优惠或者退款,和我最原始的诉求有什么区别呢?还惹一身骚。我选择了退款,这样的酒店该拉黑,公关能力也不行,沟通处理事件能力也不行。


4月初杭州检察院给我打电话,说东兴派出所上交了一份报告,说一堆人放弃了追究。我直接说:我没有放弃,这个是派出所乱写的,只是我们和酒店达成了退款协议,但是没退款就不会放弃追究。


估计该销售家人去求情捞人了,4月初,该销售从看守所出来,联系我说会归还,会给我打借条,就是时间要长一点。我直接说了这个是他和酒店的事情,我只认酒店退款。说实话个人给我打了借条,长欠不赖不是要命么?最后该销售去酒店签了借条,酒店当晚给我退了款,目前酒店已经给我开了红字发票,钱也打到我的账户。


花了几个月的时间,钱要回来了,这过程真闹心。

曲折经历后终于拿回38晚万豪酒店的房费 信用卡 第3张

本文来自一个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常旅客。

曲折经历后终于拿回38晚万豪酒店的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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