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LPR?解读LPR是什么?为什么新设5年期LPR报价?

什么是LPR?

A:LPR是商业银行对其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于2013年10月25日正式运行。运行初期,LPR报价行共10家(分别是五大行、中信、浦发、兴业、招商、民生银行),主要为大型金融机构,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LPR后,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并对外公布1年期LPR。

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公告改革LPR形成机制, LPR报价行由10家扩容至共18家(新增了西安、台州、上海农商、广东顺德农商、微众、网商、渣打、花旗银行),相关机构于每月20日9时前,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LPR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照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数计算得到最终LPR,并于当日9时30分公布1年期和5年期LPR。

LPR是如何形成的?

A:LPR的形成,大体包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操作成本、资本成本的加成,其中历史上LPR资金成本主要是考虑一般性贷款的成本,资金端与MLF相关度不高,也决定了对MLF利率变化不敏感。而根据LPR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以及银行定价模型运用实践,新LPR报价主要按照MLF利率加点方式形成,报价机制大致按如下模型执行:

1年期LPR报价=资金成本(含MLF成本)+风险成本+资本占用成本+操作成本

5年期以上LPR报价=1年期LPR+期限溢价

虽然对于新LPR报价机制来说,直接增加了MLF与LPR的联动,但从报价原理上来讲,这种联动不是简单线性的关系,即MLF价格变化并非等幅度传导到LPR端。

央行为什么要改革LPR报价机制?

A:一直以来,我国利率体系双轨制运行,资金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央行货币政策调整对资金利率的引导效果较好。与之不同的是,存贷款利率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刚性较强,央行对存贷款利率的引导更多需要通过调整法定基准利率来实现。利率双轨制使得我国利率传导机制并不畅通,存贷款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较强的割裂。

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比较宽松,资金利率显著下行。但是银行存贷利率并未出现明显下降,结构性存款利率降幅明显不及同期限的Shibor和国股NCD,贷款利率稳定,导致银行间市场资金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疏通利率传导渠道迫在眉睫。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在原有1年期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品种,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带动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

但是,在本轮改革之前,LPR存在报价机制不完善、所跟踪金融产品较少、缺少中长期市场化基准利率、与政策利率联动性不强等问题。需要对LPR进行系统性改造升级。更需要强调的是,现阶段进行LPR形成机制改革,更多是在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安排下,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推动贷款利率向市场利率靠拢。

为什么新设5年期LPR报价?

A:在LPR改革前,其应用范围非常窄,主要局限在1年期以内的对公流贷(示范性项目居多),绝大多数贷款定价仍然跟踪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尚未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基准利率曲线。为培育LPR市场化基准利率曲线地位,本次改革增加5年期LPR报价,完善长端市场化定价基准。增设5年期LPR后,按揭贷款、对公中长期贷款等有了定价基准。

根据人民银行表述,“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贷款利率由银行自主选择参考的期限品种定价”。对于非关键点的定价,银行将通过插值法进行覆盖,用来保障贷款收益率曲线平滑稳定。

什么是LPR?解读LPR是什么?为什么新设5年期LPR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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