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爆雷怎么办?律师给了这些建议

不少朋友在碰到网贷平台雷了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有点慌,这也是正常现象,自己的钱转眼看不到了,放谁身上也不能和没事一样。但是除了报案还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有效挽回损失?之前有专业律师总结过这些问题,今天把这些内容再拿出来晒一下,供大家参考。


其中我们最应该注意的是,团贷网事出突然,他的实业公司是否该承担连带责任,我们就从这个方向铺开来说。(以下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第四条里已推出具体内容是“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那么,出借人如何开启追偿?就这一问题,简要回应,仅作参考。


1、守住原则,看清例外


既然要“依法”处置,首先必须尊重法律原则。


公司制度的设立,本身就是要把自然人或组织在商业行为中的风险规避到最小,起码不会影响出资人自身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此,在我国法律项下,股东对其所投资的企业不承担连带责任是大原则,毋庸置疑。


有原则,就有例外。


股东对其所投资的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限,实践中,存在于其入股时“出资不实”,这种情况下,一旦平台面临倒闭风险,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依法补足出资。以这部分补足的资金,作为给付债权人的来源。


同时,自2017年10月1日,我国《民法总则》对于单方允诺行为进行肯定。也就是说,如果股东在企业设立时或者企业存续期间,发出单方面的承诺:对于平台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此言一出,驷马难追,股东就要遵守承诺,一一兑现。


2、财务投资还是参与管理?


在处理了大量网贷刑事案件积累了足够多经验的基础上,其中,股东的法律角色到底是证人还是共犯?


取决于,其是否明知平台非吸而提供帮助。


如上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会细化,倘若仅为网贷平台的财务投资者,不参与实际经营,只需要股东方负责人+法务总监到涉案警队做证即可,没有刑事法律风险。如若股东方委派了董事,甚至指派了总经理实际经营,要想洗脱没有参与经营,对决策不明的嫌疑,将十分困难。


看到这里,互金圈的老人也明白了,为什么三四年前,会极力反对一些财务投资的优质公司安插管理、财务人员到其投资的网贷企业。这都是为了防范刑事风险筑起的防线,有些人没有听劝,还是采取投资传统产业的模式,紧紧抓住企业命脉,这种做法无疑是不明智的。


如果,后续这些投资集团放眼其它项目,请一定要记住这个法律教训,只投资不管理。


3、出借人,追偿方式的选择?


出借人个体面临的选择很窄,但出借人整体面临的选择会更宽。


第一个层面的选择是:让平台活着,还是让平台死去?


别怀疑,出借人有这样的能量。与金融市场不同,网贷行业并非“零和博弈”,出借人赚取的利息,在合法经营的网贷业务中,并非其他出借人的本金而是借款企业支付的利息。


既然如此,如果大家的共识是让平台活着,那么,对于真正用款的企业,我们决不能允许“逃废债”,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到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胜诉率较高,然后,盯紧执行,争取早日回款。


第二个层面的选择是:让平台立刻崩盘,还是缓缓退出?


要想让平台顷刻之间崩盘,只需高喊“刚性兑付”,全世界任何一个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都恐惧这一点。兑付期限还没到,也要兑付。无所不用其极,催平台放血,如果是合规平台,他们根本没有资金池子可以缓释流动性;如果是不合规平台,一天净流出几个亿也撑不了多久。


理性考量,只要平台实际控制人没跑路,愿意继续追用款企业,愿意继续协助处置资产,经过出借人群体同意,可以给予一定期限的宽展期。目前市场比较流行的是24个月-36个月,一般还有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等作质押。


第三个层面的选择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


刑法第176条和第192条的构成要件只差一个主观因素,但刑期却是天壤之别,前者十年以下,后则破亿金额一般会判十年以上至无期。其实,出借人对于老板判什么罪名,多少年不是那么关心,更关心的还是返还资金是多少。既然如此,可以选派代表与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沟通,如果达成和解,争取十年以下量刑,多数律师愿意说服嫌疑人及其家属多拿出一些资产、资金偿还投资人。


这三个层面是按照一般网贷事件发展的规律,做了总结,各方可以参考取用,切勿非理性维权,也不要有过激言行。


写在最后...


法律不能书生气。


法律是一门实践的学问,我们必须运用到司法实践的一线去,检验她,逐步完善她。


我们相信,网贷企业的股东也是有社会责任感的群体,在平台出现困难时、出借人出现困顿时,股东应该依法承担一定责任。但是,法律的原则不能撼动,作为法律人作者必须捍卫法律尊严。


同时,我们知道各方的压力巨大,也积极寻找化解之道。出借人对于网贷平台出现逾期、退出等情况,要有理性的判断、合理的预期。我们从司法实践中总结了三个层次的选择,请出借人组织进行理性选择。


以上内容出自专业律师团队,仔细研读收益颇丰,感觉用处还是比较大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另附民事诉讼流程及费用


1、民事诉讼流程


如果你首先作为原告,可以肯定的就是你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值得一提的就是,如果书写起诉书的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起诉后,并不是法院马上就通知你受理了。你要等几天,因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你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你知道了人民法院受理了你的案件后,你依然要等很长时间。因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你。来来回回,你看最长时间就接近一个月了。


这时,你还得等,因为人民法院要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3天内告知双方当事人。


最后,你就等待人民法院通知你开庭时间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提起的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所以,你无需担心收不到法院通知你开庭的时间。


2、民事诉讼立案费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一万以内          50元每件


一万到十万         2.5%减去200元


十万到二十万        2%加上300元


二十万到五十万       1.5%加上1300元


五十万到一百万       1%加上3800元


一百万到二百万       0.9%加上4800元


二百万到五百万       0.8%加上6800元


五百万到一千万       0.7%加上11800元


一千万到两千万       0.6%加上21800元


二千万以上         0.5%加上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民事诉讼流程需要耗时一个多月的时间,原告要先向法院提起起诉书,再由法院审核处理,接着对符合受理的,还需要法院通知被告。最后法院还要召集成立合议庭并通知原告开庭时间。而对于民事诉讼的费用如财产案件一般是按照涉及案件的财产金额的百分比加上固定标准额计算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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