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机构试点进入“倒计时” 逃废债难逃“一处失信、终身受限”

『此次网信普惠所面临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可以被视为短期风险,具有较大的可救助性。此外,打击逃废债、积极开展追偿工作,将成为平台下一步除了继续推进监管合规工作之外的,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网贷机构试点进入“倒计时” 逃废债难逃“一处失信、终身受限” P2P 第1张

近日,一张意外流程的高管内部沟通群内的对话截图,将网信集团推上了风口浪尖之上。针对一些消息人士将此误读为“清盘”的说法,网信集团连续多日发布官方声明,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资产逾期、贷后追偿等方面的问题,一一进行具体解答。

从官方说明来看,尽管目前网信普惠确实存在一些需要处理的问题,但考虑到网信普惠所处的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并非是直接制造业所造成的产能过剩等问题,且相关风险的暴露多受宏观经济下滑和监管不断趋严等方面的影响。因此,此次网信普惠所面临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可以被视为短期风险,具有较大的可救助性。

偏听则暗 兼听则明

网贷机构试点进入“倒计时” 逃废债难逃“一处失信、终身受限” P2P 第2张

无论怎样,这份意外流出的网信集团内部高层沟通对话,并不能代表公司官方正式下发的清盘通告,这一点还是要加以区分和理解。而从公司自事发之日起所做出的一系列处理措施来看,无外乎是通过一种积极的应对态度,以期更平稳地度过眼下的难关:

首先,网信集团将尽最大能力以确保网信普惠能够继续正常运营,同时也将持续推进自身的监管合规建设;

其次,因大额企业标的无法及时还款,以及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等原因,导致线上部分产品出现逾期情况,集团将采取各种追偿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权益;

再次,秉持公开、公正的处事原则,向所有出借人及时披露平台各项信息内容,包括资产标的回款情况、内控管理处理情况,以及平台相关审计评估结果等;

最后,在网信普惠积极开展自救的同时,也希望市场乃至出借人能够给予平台一定的包容,让平台可以拥有一个相对充足的化解问题的时间和空间,未来继续为市场提供服务。

事实上,网信普惠目前所面临的问题,绝非个例。在眼下的网贷行业中,从业平台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被视为清盘的前兆。然而无论怎样,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在政策不断明晰之前,市场还是应该更多去关注监管动态和从业平台官方发布的信息。

与此同时,自专项整治工作加速推进的2年多来,全国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持续收敛,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此背景下,倘若从业平台真的因为某些无法逆转的因素导致展业或者清盘的话,那么平台不仅要发布官方公告告知所有出借人,同时还需要向当地金融办等部门进行报备,才可以进入到下一个环节之中。

不久前,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更是联合召开了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除了明确了下一阶段将以以转型发展和良性退出作为工作重点之外,会议还强调,要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以确保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今年第四季度网贷机构监管试点工作的逐步落地,依照专项整治“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网贷行业有望在分批纳入、分类管理的管理机制下,真正进入良序发展的历史阶段。

逃废债末路:终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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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网信普惠官方发布的信息来看,“集团将加强内部风控,加大对欠款企业的催收力度,集团母公司先锋集团也会积极帮助支持兑付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回到良性健康的运营状态。如有最新进展,我们将第一时间告知投资人,尽最大努力保障投资人利益。”

不难看出,打击逃废债、积极开展追偿工作,将成为平台下一步除了继续推进监管合规工作之外的,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互金通讯社也要再次提醒网贷借款用户,按期还款才是征信社会中的唯一出路。因为从法律角度看,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因此,即使平台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出借人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借款人恶意拖欠还款不仅要承担逾期罚息,还可能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

第三方机构也在与从业平台形成合力,以维护整个市场的稳定运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百行征信等一些大数据征信服务机构的建立,就是极好的说明。特别是多数商业银行均属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会员单位,社会基础数据和大征信体系将在传统金融数据和新金融数据双向驱动下不断打通得到得到优化,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来说,即使眼下可以暂时脱逃,未来也将无处遁形。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首批与蚂蚁金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等头部平台一道接入上述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的从业平台,网信普惠还与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起的资产管理联盟系统达成合作,定期向系统上报逃废债名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首批与蚂蚁金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等头部平台一道接入上述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的从业平台,网信普惠还与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起的资产管理联盟系统达成合作,定期向系统上报逃废债名单。

早在2017年8月,最高法就在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有着明确说明,要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严惩被执行人失信行为,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实现长效治理。

特别是针对网贷行业失信行为的惩治,已成为近年来相关部门管理的重中之重。

去年9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以下三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二是向社会公告辖内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三是将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

这些手段对打击网贷行业恶意失信行为,逐步建立、完善网贷领域失信惩戒机制,都是极大的利好。

【写在最后】从监管逻辑来看,相关部门围绕网贷整治、逃废债打击、以及此前出台的资管新规(去刚兑)等一系列政策,都是希望涉及金融业务的各类细分行业可以从根本上对风险加以敬畏和防控。

随着社会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包含网贷、消费金融等领域普遍存在的共债、逃废债问题也将得到有效缓解,这不仅可以让那些新兴行业获得理性的市场认知,还能够帮助整个市场实现社会效应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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