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什么是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在我国股票市场,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有权代表国家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即为国有股,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法人股指的是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的股份。就目前而言,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

  社会公众股即上市流通股,是治我国境内个人或机构,向上市公司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的股份。我国投资者通过股东账户在股票市场买卖的股票都是社会公众股。我国公司法规定,单个自然人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5%。

  目前,我国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需要转让股权时,可以在发了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后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完成大宗股权的转移。

  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平均超过70%,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收购方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手中协议受让大宗股权。近年来。随着兼并收购人壳、借壳等资产重组活动的展开,国有股利法人股的转让行为也逐渐增多。例如,1995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协议受让“沈阳金杯”5亿股国家股,使其控股比例达到51%,沈阳金杯由此改名为一汽金杯,纳入一汽集团旗下。

  除少量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上市流通受一定限制外.绝大部分的社会公众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什么是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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