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吗

一、桂林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吗

1、桂林购房合同一般不可以迁户。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单凭购房合同无法办理迁户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桂林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吗

二、户口迁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3、办理毕业把学校把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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