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购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民法典中购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购买安置房的,需要与售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纳购房款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这样安置房交易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中购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二、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通常来说,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

(4)存量房合同;

(5)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若为单身的,需到派出所或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或到公证处公证;若为离婚的,需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财产分割协议及至今仍单身的证明;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领取房产证时需在公司权证人员的陪同下,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领取(收件担保方保管)。

房屋过户在现实中有多种情形,不同的过户所需的资料不一,例如继承过户中需要准备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当事人购买安置房的,需要与售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纳购房款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民法典中购买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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