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健康告知,被拒保解约是怎么回事?

大家对于保险公司的态度,往往有两种,一种是把对方当做老狐狸,觉得就没有不占我便宜的;另一种是把对方当朋友,恨不得没事就跟保险公司多聊两句增进感情。


其实,这两种态度,都不对。


对于保险公司,你把对方当做是房东,你自己是房客,我觉得这个关系比喻能更贴切。


房东既是能把房子租给你住的人,会让你感觉有那么点贴心,但你又不得不防着点对方,免得自己在租赁关系里面吃哑巴亏。


保险公司在顺利给你理赔款的时候,那真的是雪中送炭的朋友,但是在还没给你钱之前,你把对方当初恋,小心翼翼,自己悔不当初。


毕竟,没有哪个公司是愿意撒钱出去的,以后赔你钱的时候,总归还是会有那么点小不情愿。

补充健康告知,被拒保解约是怎么回事? 保险知识 第1张


那么,我们在哪些方面需要重点提防,或者说,有没有那么一件事情,我们还真得拿出120%的劲头留意的?


补充告知


没错,在这个问题上,我是建议你慎之又慎,做好最坏的打算再行事。


所谓的补充告知,就是我们在购买医疗险、重疾险、定期寿险,投保时候对健康告知没太看仔细,或者不太了解保险公司到底问的是什么,自己稀里糊涂就交钱了。


但是过了15天的犹豫期之后,偶然间翻出来体检报告、医院病历材料的时候,发现我们还是有很多疾病,是需要告知的。


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给家人买保险的时候,就非常容易出现自己想当然的案例。


最近我就知道两个朋友,都是太太给丈夫买保险:


一个是知道对方有胃炎,但是不知道还有十二指肠溃疡,丈夫也是大大咧咧,买完保险3个多月了,才翻出来当初的病历核对问题。


另一个是跟丈夫从小学就相识,然后初中、高中、大学毕业后结婚生子,但是男方幼儿园的时候得了乙肝大三阳,到现在都没治好,妻子要不是现在买保险的时候反复追问,可能这个问题会被一直隐瞒下去。


如果买完保险过了犹豫期之后,发现自己或者家人的健康状况其实不符合保单要求,怎么办?


对于补充告知的病情,按理说是需要一事一议的,我总结来看分为两种情况:


01


一种是病情不严重的,比如甲状腺结节3级,这种在市面上常见的重疾险里面都是可以除外投保的,补充告知的话,还是大概率可以除外通过的。


但是,保险公司如果真的拒保,你就是点背运气差,那也没话说,毕竟2年以内,保险公司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能够退费解约最好,自己当初交多少保费还能拿回来多少,但是要是被告知只能退保拿回现金价值,那你就要哭死了,重疾险在前两年内的现金价值,可以忽略不计,几乎为零。


也就是说,保费你算是白交了,即使反复沟通协商,能拿回一半保费也就是烧高香了。


而且更严重的是,不同于预核保(投保交费前的核保)被拒不留痕,补充告知如果被拒保的,那么就属于拒保记录了,以后你几乎买不到任何其他保险公司的保单了。


因为几乎所有类型保单的健康告知里面,都会写明你是否之前有过被其他保险公司拒保的情况。


只要你选择是,那么直接拒保,这款保单你也买不了。


所以,总结来看,两年内的补充告知,既存在经济损失,又存在拒保留痕风险

补充健康告知,被拒保解约是怎么回事? 保险知识 第2张


为什么我一直强调2年这个时间段呢?


那是因为《保险法》规定,在保险合同签订满2年以后,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人隐瞒病史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补充告知,那我建议你也在合同满2年以后去告知。


两年以后补充告知的,保险公司要么吃个哑巴亏,忍气收了你,但是可能会提出除外/加费等条件,但只要能收你的,总归就是好事。


保险公司要是死活不干就是要解约的,虽然违法,但是最后还得去法院解决争端,耗个一两年对双方都是负担,毕竟律师费、材料公证费、出庭时间成本等,你都是需要承担的吧。


所以,比较强硬的保险大公司就是不收你的,可能最后会选择退全款解约,即使是这种最坏的情况,也总比退保承受巨大损失强吧。


市面上常见的一年期医疗险,是不适用于2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因为本来就是一年一签,对这个类型的保单,你就别试图这么干了。


如果是保证续保5年的医疗险,那适用于我上面说的方法,但是啊,我还是不建议大家故意隐瞒病史去投保,2年以后申请补充告知的,毕竟法律风险自己也心累。


02


第二种情况是病情一看就是拒保的,比如高血压已经二级以上了,重疾险和医疗险肯定买不了,市面上没见哪家公司收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去补充告知,被拒保是妥妥的。


所以,如果隐瞒了特别严重的疾病,如癌症正在治疗的,之前自己疏忽不小心交了保费的,那么就建议2年后补充告知,能继续投保算中彩票了,不能继续投,拿回全款也是大概率。


如果隐瞒的疾病属于比较轻微的,自己又不想拖到两年以后再告知,毕竟两年内发病出险去理赔,会被100%拒赔,实际上两年内买了个虚幻的安全感。


不要幻想说我隐瞒的是甲状腺问题,因为肺癌报案就能赔,保险公司肯!定!不!赔!


去法院打官司,只要是2年内,保险公司就可以根据你隐瞒病史而主张解约合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的。


所以,如果出现因为自己疏忽导致疾病忘了讲,并且疾病也不严重的,我建议你先另外买一份新保单,投保成功后,在犹豫期内这段时间,向老保单所在公司申请补充告知。


如果通过还能顺利投保的,那么再把新保单退掉,犹豫期退保也无损失;如果补充告知被拒保的,能拿回全款也不亏,毕竟还有新单在手不慌,真被强制退保,承受点经济损失就当交学费了。


跟大家聊了这么多,现在一定明白了,补充告知其实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手段,避免日后理赔环节出现无休止的纠纷。


但是,最好的解决问题方法,就是不产生问题,放在保险里面,最好的补充告知方法,就是当初买的时候研究清楚,合规投保,不涉及日后的补充需求。


这也是为什么,我要辛辛苦苦给大家建保险社群的原因,我也知道文末放一个二维码让你交钱容易,割韭菜的谁不会。


但是,这种粗暴的方式,其实会增加你日后的纠纷困扰,这么推广保险,是不负责不真诚的。


所以啊,如果有投保需求的,私信我,好好聊,把话聊透说开,不怕你多问,就怕你不问。

补充健康告知,被拒保解约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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