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位粉丝给我留言:你好,我爱人意外怀孕了,家人都挺意外的,请问生孩子期间住院,意外险能不能赔?这则留言简直要把我笑死了,不得不佩服这位粉丝的脑洞。有了宝宝如果算是意外的话,那应该就是最让人感到甜蜜的意外吧。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保险公司眼中的意外,和你脑子中想的意外,有哪些不同,可能会让你很意外哦。像爱人意外怀孕这种事情,较为符合第1条的描述,大家可能觉得,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就叫意外,这样就能赔。因为保险就是预防将来要发生的不幸的事件或不好的后果,所以只有不幸的事件更贴近意外事实。意外险,通俗来讲就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如果身故了就给付身故金;那什么样的才算是「意外伤害」呢?它包含以下四个条件:外来的/非疾病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因单独且直观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去年发生一件事,苹果从楼上掉下来,砸到女婴的头上,就属于「外来的」。因为事件的发生,起因来自于被保险人的身体外部因素。包括今年某地高架桥坍塌,把汽车都压扁了,同样是属于「外来的」伤害。这一点是意外险和健康险最大的区别,因为多数健康险是因为身体内部的原因才会受到伤害。意外险容易产生纠纷,就是因为多数人没有外来的和内部这么一个概念。即使看起来是「外来的」因素导致的伤害,也不见得就符合意外险理赔标准。因为中暑也是一种症状或疾病,叫热射病,高温引起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效,体内热量过度积蓄,才导致的神经、器官受损。突发是意外里面最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指伤害是在短时间内骤然的剧烈行为,才使得被保险人来不及预见,就已经遭受了伤害的事实。意外的特点是事情发生快、来不及反应,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是长期、缓慢发生的,比如长期在矿井环境工作,导致的尘肺病,就不属于突发事件。之所以意外险特别强调要突发,就是为了排除长期积累伤害形成的伤害结果,因为这类伤害结果可能含有主观的因素。我们在电视或媒体上经常看到一些事故新闻,这些大多数都是突发状况,就是造成伤害就在一瞬间。所以才有那句话吧: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就是说不是故意的,从来没有追求过这个结果。如果说是有意的,那就和这个条件起了冲突,不属于意外。几年前有个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一位母亲为了救自己患病的儿子跳楼自杀,想要换取意外险的赔偿。她其实就是在追求出险的结果,此与「非本意」这个条件相悖,即使保单没失效,也是无法理赔的。非本意不仅包含了主动的追求,更涉及到了对损失结果的预见性。隔壁老王趁老张外出,来到老张家和他爱人约会,结果老张突然回家,为了不被发现,隔壁老王从三楼窗口跳下,结果头着地,当场死亡了。老王媳妇整理遗物发现了他的保单,意外险保额10万元,她就申请了理赔,保险公司核查后拒赔了。老王媳妇一气之下闹到了法院。老王妻子说,他应该想跳到二楼,再从二楼跳到地面的,结果当天下雨楼面湿滑,着陆时意外打滑,头着地当场死亡,就是属于意外。保险公司则认为,老王作为一个成年人,就应该预见从三楼往下跳的后果是非死即伤,却默认了这个结果故意跳下去,不能算意外。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拒赔合理,保险公司胜诉。
除此之外,意外伤害事故还讲究必须是「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因为事件发生的处理环节还会有不确定的因素干扰,容易引发纠纷。比如,某人出车祸了,在医院抢救的时候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了患者出现二次伤害,患者死在手术台上,这就不再是单独且直接的原因了。所以意外险能不能理赔,不仅要看意外事件的起因、过程、还要看结果。这个例子和上面的案例差不多,大家能看出不同点来吗?某人参加漂流活动不慎落水,同伴把他救起来,由于落水受冻免疫力下降,患了流感在医院住院30天,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意外险进行了赔付。意外险,听起来特别简单的险种,其实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过程中,造成的纠纷还是蛮多的,主要是因为大家理解的意外和保险公司的意外有所差别。看到这里,我问你「爱人意外怀孕,到底意外险能不能赔?」,如果你已经知道答案,请留言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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